第16章・致虛極

致虛極
原文(王弼流傳版)
Section titled “原文(王弼流傳版)”致虛極,守靜篤。萬物並作,吾以觀復。 夫物芸芸,各復歸其根。歸根曰靜,是謂復命。復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 不知常,妄作凶。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全,全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沒身不殆。
帛書對照(馬王堆甲乙本)
Section titled “帛書對照(馬王堆甲乙本)”至虛,極也;守靜,篤也。萬物並作,吾以觀其復也。 天物雲雲,各復歸其根,曰靜;靜,是謂復命。復命常也;知常明也;不知常,亡亡作凶。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沒身不殆。
達到極致的虛空,保持篤實的靜定。萬物都在萌發生長,我觀察它們回歸的規律。
萬物繁茂生長,最後各自回歸它們的根本。回歸根本叫做「靜」,這叫做「復命」(回歸本性)。回歸本性是永恆的規律,了解這個規律叫做「明」(智慧)。
不了解這個規律,胡亂妄為就會招來凶禍。了解這個規律,就能包容;包容就能公正;公正就能周全;周全就能合乎天道;合乎天道就能合乎道;合乎道就能長久,終身不遭危殆。
| 字詞 | 說明 |
|---|---|
| 致虛極 | 心靈達到虛空的極致境界 |
| 復命 | 回歸本然,萬物生滅的自然規律 |
| 知常 | 理解永恆不變的規律 |
本章為《道德經》第 16 章,屬道經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