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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章・持而盈之

而盈之,不若其已;揣而允之,不可長葆也。 金玉盈室,莫之守也;貴富而驕,自遺咎也。 功遂身退,天之道也。

持而盈之,不如其已;揣而銳之,不可長保。 金玉滿堂,莫之能守;富貴而驕,自遺其咎。 功成而弗居,天之道。

持有東西卻不斷填滿,不如適時停手;鍛打使其無比鋒利,卻無法長久保持。

金玉財寶滿屋,沒有人能永久守住;富貴而驕傲自滿,是自己招來禍患。

功業成就後能懂得退身隱去,這才是天道的規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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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為《帛書德道經》道經第 9 章。